關註停車費漲價
  文/羊城晚報記者 許琛
  儘管街坊質疑聲聲,但物價部門的堅持,讓“鐵定漲”幾乎已經成為本次停車場調價的最終結局。從收集到的意見看,市民對方案的微調仍寄予厚望。從某種意義上講,停車費漲價方案將成為決定廣州未來城市面貌和城市停車難解決與否的指揮棒。
  記者瞭解到,今天上午,曾在今年“市兩會”各界別委員座談會上首個建言的崔虹委員,將在政協常務委員會上對“利用立體機械停車庫解決停車難”提案進行商議,作為重要提案送遞廣州市委。
  網友不滿
  不能治堵為何還非要漲
  昨日起,本報開始征求街坊對停車漲價方案的建議。在收集到的說法中,對相關部門提出的“既然不能治堵還要漲價”的說法,遭到最強烈的質疑。網友@牛牛市:堅決反對任何對住宅停車場漲價的方案!!!那會逼車主把車開上馬路和亂停車的,給廣州添堵,給社會添亂!作為一名支持環保,推崇公交出行的車主,這次無論如何我都要吶喊!@網友滄海之水說,治堵是最可笑的理由。試想一下,住宅停車費漲三倍,到底是鼓勵大家把車開出來還是停在車庫呢?
  與漲價方案同期發佈的還有另一個調查,廣州社情民意研究中心民調報告顯示過半市民反對停車費漲價,近六成人表示停車費漲價無法讓他們減少開車去中心城區。
  不能治堵,漲價究竟為了什麼?
  令市政協委員韓志鵬關註的一點是,方案中最突出的是一類地區範圍擴大超過4倍,“這裡面有很大值得商榷的空間”。記者走訪發現,方案中被新劃為一類地區的新滘東路、新滘中路、白雲新城地區,車流順暢,與市區幾乎全天候緩慢同行的車流相比,完全是兩個世界,遠未達到“中等擁堵”等級的區域。此外,就算在上班期間,不少停車場都留有數十個以上的停車位。
  專家
  指出
  咪表停車占用道路資源
  “廣州擁堵與停車場建設緩慢,一味占用道路資源用於停車不無關係。”市政協委員曹志偉認為,近10年來基本沒有財政投資建設公共停車場,公共停車設施建設欠賬突出。如:在2006年,《廣州市近期建設規劃(2006-2010)》曾作為重大事項被提交至市人大審議,擬定在2006年至2010年間在原八區規劃建設25個路外公共停車場,每年建設5個,共增加5290個泊位,其中2006年計劃投資2億元新建康王路、惠福東路、泮溪、愛群大廈、農林下路等5處公共停車場,新增泊位810個。但自從公佈了2006年5處新建公共停車場的選址後,再無法搜索到後續新增公共停車場的地點和建設計劃的相關信息。而5個“擬定建設”的公共停車場,幾乎都沒有建起來。
  曹志偉說,與公共停車相比,路邊占道的咪表停車卻是“一本萬利”,甚至“無本生利”,其僅需辦理《臨時占道證明》、《道路運輸經營許可證》等證件即可開展經營,甚至不少是證照不全就“劃地為王”收費;另一方面,路邊占道咪表停車的指導收費為10元/小時,是商住室內停車場指導收費價格的四倍。巨大的利益和低成本、無風險的經營,推動了路邊占道停車場如雨後春筍般在市政道路、內街、小區路上“蓬勃”地發展,給廣州交通“添堵”。
  “而目前無論最終採用哪一套方案,都會繼續大幅提升咪表停車價格,這如同鼓勵廣州繼續大力推行咪表停車。”曹志偉說,路邊占道停車場雖然暫時緩解了部分停車難問題,但是卻嚴重堵塞了交通,這是一個惡性循環。
  委員疾呼
  應在解決停車難上“做文章”
  網友@灼灼桃花則質疑,漲價方案只是在價格問題上“做文章”,這是否就能緩解4部車停1個車位的城市難題呢?
  事實上,解決的方案早已有所嘗試。廣州市體育東路廣州酒家的立體停車位是廣州最早的一批多層室外立體停車場。這個立體機械停車庫遠看去,就像一個汽車展櫃,在約100多平方米的地面面積上密密麻麻地停放著數百部車。車主只需將車開到工作人員指定的位置後,機器就會自動將車輛運往高層。取車時,工作人員找到車輛所在位置,通過電腦控制將車輛由機器傳送下來。
  然而,在停車收費調整方案一片漲聲背後,充分利用僅有空間普及機械立體停車位,卻一再被忽視。在方案中,關於機械立體停車位的描述,記者僅找到一句話——“機械化立體停車收費標準可適當上浮,具體上浮幅度可報有關部門審批。”
  “傳統停車場停50輛車約需土地1650平方米;而採用塔式機械立體停車只需占地50平方米,可以達到每1平方米停放一輛小車。”廣州市政協委員崔虹曾在今年市兩會的各界別政協委員座談會上向廣州市委書記萬慶良建言。她疾呼,目前廣州機械式立體停車場發展十分滯後,如今所有的停車場都有了明確的標準,反而機械式立體停車又再度被忽視,停車難題不解決,解決行車難就無從談起,停車費漲價治堵必成空談。
  記者調查
  咪表停車
  成本核算
  再現數據打架
  與機械停車場相比的是,咪表停車經營成本在大多人眼中,只要在路邊劃個線就可以了,成本幾乎可以忽略不計。那麼,咪表停車經營的成本究竟多少呢?
  《廣州市2010-2012年路內停車場經營成本明細表》顯示,一、二類地區路內過去三年的“行政事業收費”價格一致,均為245.83元/月·車位,據此計算,中心城區每個車位一年的“行政事業收費”支出最高為2949.96元。
  不過,在記者的調查中,再次出現了數據打架的情況。據透露,目前經營路內停車場的有廣州電子泊車有限公司和廣州德生咪表有限公司兩家公司,採取投標方式取得中心城區停車位的經營權,除投標確定的道路經營權有償使用費2800元/車位·年,另外還需向市政部門繳交0.5元/平方米·天的道路設施使用費,每個車位每天6.6元,每年2400元。每個路內停車位每年須上繳合計5200元。按照廣州市物價局公佈的截至2013年11月,全市共3.5萬個路內停車位計算,路內停車場經營者每年上繳財政的資金約為2億元。
  然而,這一實際繳納的標準與官方公佈的2949.96元/年的行政事業收費相差甚遠。此外,在此次停車收費調整中,咪表停車場漲價比現行標準高出8-12元。有關人士透露,漲價後將提高咪表經營企業上繳財政的部分。
  對於這筆糊塗賬,廣州市人大代表曾德雄提出,經審批的路邊占道停車場收費應統一納入財政預算收入,並且每年報市人大審核。
  許琛  (原標題:咪表停車成本核算有貓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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